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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4-03-17 06:05:50 来源:主营项目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真实的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级)工程师职称,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2023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承诺书)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核检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需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一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方式: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络地图]